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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起诉后多久开庭

2020-12-07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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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件本来是在检察院调查的,后来检察院调查完了将案件移交到法院审理的话,法院就会选择相应的时间开庭审理。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只有法院审理了才能给自己一个具体的审判的结果。那么检察院起诉后多久开庭?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检察院起诉后多久开庭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由此,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理完毕并宣判,至长时间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时间为准。至于多久时间开庭,则由承办法院根据案件实践情况具体安排,只要没有超过审限,均是合法的。

检察院起诉后多久开庭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检察院第二次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次,第一次补充侦查完成后,检察院可以对案件审查再审查1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再延长15天,如果仍然存在问题,可以再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1个月,然后送回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1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检察院起诉后多久开庭”的详细介绍。检察院对于刑事方面的案件都是很慎重而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证据的收取和其他方面的准备,所以往往一个案件都是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上才可以开始庭前的审理,而正式的起诉后才会开始计算具体的时间而不能超过法定的日期否则就是对公民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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