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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在开庭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
2016-09-06 15:40: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
      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追问:你好,现在定罪为传播淫秽物品罪,会判多少年,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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