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小孩要判给我朋友这一方以及关于礼金如何处理?如果法院作为非法同居处理,是不是可以提请处理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问题,对于共有财产需要提出相关证据么,因为他们已有将近两年没有生活在一起
感谢您的信任!首先应该提醒您注意的是,自2004年5月1日后,人民法院除涉及重婚的以外,不再受理非法同居的案件。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只能作为一般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但需要有证据证明确属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至于礼金的问题,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男方有权提出要求返还,但女方可以要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子女的抚养,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一般在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以母亲抚养为宜。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要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客观因素而定。是周岁以上的,要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