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欠钱不还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阅读:0

  欠钱不还财产保全是一种合法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方式,通常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如果对方只是欠钱不还,并没有转移财产,那么法院一般是不受理保全申请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欠钱不还财产保全的规定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2、财产保全保险期限
+ more
5、财产保全担保范围
+ more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欠钱不还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