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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之前申请了一个国际仲裁提交给了国际仲裁法院,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对方单位可能涉嫌转移财产,我们还想申请一个国际仲裁的财产保全,但是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请问一下有谁知道最新的国际仲裁财产保全的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其它综合
2018-05-15 11:36: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目前我国《仲裁法》并未说明在国内裁决程序中当事人请求产业保全的,应当由裁决组织提交给何地何级的法院。
    而是在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则“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提交人民法院”。但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相同未就此做出明确规则,所以只能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下文简称《履行规则》)第十一条来断定统辖。该条规则:在国内裁决程序中,当事人如欲请求产业保全,应由裁决组织提交给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许被请求保全的产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并履行。
  • 你好:当事人在国内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由基层法院负责采取保全措施。
  •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