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近郊的一个村民,今天向您咨询一件事情,请您帮我解答。 老人的房产多年前(95年左右)由于郊区传闻要收取房产税,仓促之中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到自己若
您好,你的问题涉及两个法律概念:一是赠与,二是赡养;
赠与大致包括一般赠与\附条件的赠与(例如遗赠扶养协议).您所说的情况,包含了一般赠与,赠与行为结束后,赠与人是不得反悔的,其赠与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至于赡养,每个子女都有义务,但是赡养的方式和实际付出并不完全一样,要根据老人的生活状况和子女的收入情况家庭情况综合考虑.
如果是:房产应该属于分家析产的范围,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房产不是老人自己的,而是家庭共有财产的,那么可以在两年之内(自权利知道赠与之日起计算),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赠与行为无效,而请求返还财产.
由于时间问题没有及时回复,见谅!
有问题可以给我发邮件:lawyerx@sina.com. 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