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法院的这种判罚合理吗?我请的律师全权代理,但整个案件过程中几乎没有就案件事情与我沟通,而且开庭也没有人旁听(我家人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在法院等候未果,在离开后法院开庭)。法院和律师的做法正确吗?
法院一般是根据双方收入等情况综合考虑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如果你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的次日起15日内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不了解情况的人很难判定他是对是错。你授权你的律师全权代理(严格说叫“特别授权”),他对一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的表态,法院视为是你的意思表示。你的律师没有及时将一些情况跟你沟通,可能有些工作上的失误,这就要看是他故意行为还是无心的过失。如果他是故意损害你的利益,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可以向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求赔偿你的损失(一般都举证都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