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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房子在今年市政府的平凉西块动迁范围内.老房子是公房,上面有8个户口,分别是我和老伴,大儿子一家三口和小儿子一家三口.按政策可得拆迁款80万.我已于去年12月底与拆迁组签定了拆迁协议书.但现在在拆迁款的分配上与大儿媳产生了分歧.我认为二个儿子结婚的时候,在我的帮助下,都分别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我付首付和装修费),而我和老伴除了老房子外没有别的房产.现在拆迁,应该先照顾我们老的,先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后,剩下的钱大家再平分.但大儿媳说补偿款应该是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所以要求均分.如果均分,我们二个老的只能购买在航头的一套一室的拆迁配套房,总值大约20万元。难道一场搬迁我和老伴就应该搬到乡下那么远的地方去住?

刑事案件
2006-03-15 13: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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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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