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后面说等我申请生育津贴后再多退少补,想用生育津贴当我全部的产假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你好,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