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现在应该怎样做才好?那个公司的存根有社么法律效用吗?我爸现在应该一个人承担所有吗?还有就是如果真的钱不够可以用公司的货物抵押吗?关键我就是想搞明白,我爸这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经济问题还是和信用社之间
这个案子从刑事的角度讲,与你父亲没有太大的关系.从民事的角度讲,也不矛盾,你父亲与他人一起向这个人借款,本就应当要归还,现在还,还是将来还都一样;能不能现在就拿出这么多现金来还,不是主观上的问题.谁还得多,或全还了,那么原先借来的十万元对公司的投资,在你父亲和跑了的那个人之间就谁占有的份额大,或全部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