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延长医疗期?去年12月患白血病,现3个月的医疗期快到,公司的态度是不解雇,但要求以后的治疗要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
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
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
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
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
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