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回答你的问题: 1。我不是信息台的老板,因为信息台是疣信息费的消费(每分钟0。80元),我的电话Q吧是收取市话费的(每分钟0。10元) 2。关于非法经营,我在前面已经解释。 我的问
1。故意编造虚假事实,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务举为己有,才构成诈骗罪。你没有编造虚假事实,不属于诈骗罪。
2。国家损失的26万元,我没有看清楚是怎么发生的。如果是盗用别人的号码打的,那构成盗窃罪,由盗窃者本人负责。不由你负责。
3。你的营业执照上是不是有你经营的项目。如果没有,又给国家造成损失,你要承担非法经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