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离职,在今年2月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及赔偿经济补偿金,员工自愿离职的,我想问经济补偿金不补可以吗
也就是说人家离职都走了 或者提供工资表 还继续给人家缴纳保险。像你说的员工离职忘记停保 只会造成公司白白给离职员工多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情况。那提供员工离职证明 证明该员工的确没有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水 怎么都可以取得有效的证明这种情况在社保申报缴费流程正常的地区不可能发生 全国各地企业申报社会保险都需要按月申报缴费 先申报增减变动情况 并提供合同或离职证明。怎么可能出现需要给离职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如果说没有办理停保就视为员工没离职 企业偷漏了应缴社保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