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和求助法律专家,**在上述官司中应负什么责任?有多重的后果?应该怎么办?购房协议有效吗?我将非常诚求您的回复,谢谢!
zgsczylb,你好:
本律师现就你提出的问题作如下解答,以备参考:
1、宝丰房开司针对陈智育的工程款,所负责任主要看分包合同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案中,宝丰司与中樑建筑公司之间约定“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建筑公司负责”只针对此两者之间有效,不得对抗第三人。
2、本案中,中建筑公司显然是一种出借公司名称的行为,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仅应受处罚,而且还应当承担其是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3、其他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效力,从形式上是具备合同要件的,因此不能以中建筑公司与宝丰房开司之间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来推定其效力,应当以出售方是否具备出售资格,以及是否符合出售条件来判断。由于你未陈述这方面的事实,因此难以判断。
4、现在最好的方式是分析合同关系及权利义务,对两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进行财产保全。同时要特别注意财产保全时,对其他售房合同的分析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