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时期合同与无固定时期合同有何区别
是劳动合同吗?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1、合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是初次用工也可订立。
2、劳动者单方决定订立: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此项与《劳动法》相比,少了当事
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主动权在于劳动者。
(2)在认定时,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前劳动者连续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应当予以追溯。并非仅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
(3)“连续”认定时,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且劳动者已离开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为劳动合同已中断,不是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