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份合同有效吗?(签合同时就甲乙两人,没任何公证) 2、乙方现在告甲方。合同全由乙方起草,甲方只有签名。那方胜算大? 3、乙方故意将租赁写成转让(甲方61岁),属于欺诈吗?现在乙方
首先你叙述的经过很不清楚,土地转让价什6万元,那么居住房屋两年是什么意思?
合同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没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国家的法律的情况下,当然是有效的。你家和国家签订的承包合同严格来说是不允许转让的,若乙方要求退还6万元所谓的投资款,对于他使用的期间是要折价的,不可能完全退还。
你要推翻合同的话,从显失公平的角度是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但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目前你的叙述不是很清楚,你的目的是什么(是要诉讼推翻合同还是不想退钱继续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方要求退款的依据及发生了什么事情(诉讼或仲裁)我都不清楚,因此很抱歉我很难针对你的问题作明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