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开业为由主张合同已经生效?是否有权拒绝修改合同条款?是否可以起诉我司违约要求赔偿?
您好,1、你司已经实际交付店铺,在交付时合同成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商户有权拒绝修改。合同签订生效后是可以修改的,必须双方都同意修改合同才可以实现,一般来说,修改合同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是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3、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