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费用已交(交费时只有我方经理与对方主任两人),但我们愿意参加任何部门组织的一切调查活动(如公安审讯、测谎等),但据说这样的问题公安局是不予受理的,所以现在,还真是如标题一样:“我该
你好!你的问题就是如何证明你方履行了付款义务这样一个事实。不是你方是以现金还是支票形式支付的,是直接给付还是通过银行转帐。如果是支票形式或通过银行转帐那证明你方付款了较容易些。如仍不行,看是否可以与对方进行一次谈话,看是否能录下音。再不行,就需看看合同文本,看从交易惯例方面能否找到突破口。
刘嘉明律师
二00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