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在制作过程中没有询问过我的意见,结果拿到的是写着红色名字的名片,我能以哪几项权利为由起诉该广
1 您们公司承接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制作业务 双方之间建立了广告合同关系。您们是广告经营者 房地产公司是广告主。2本案中 因广告主的行为触犯法律法规 导致广告主及您公司均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您们对处罚不服的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或依法提起民事诉讼。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 由于您公司系受广告主的牵连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广告主对您公司构成合同违约。您公司在承担有关罚款后 要求广告主即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