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送达时限要求
1、本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或者对其第一次讯问时,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文书。
2、对于某个具体案件,侦查人员究竞是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还是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履行告知程序,应当根据两者的先后顺序决定,哪种情形在前,就应当在出现该情形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
3、在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在将本文书交给犯罪嫌疑人后,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听清其内容后,应当在《讯问笔录》上记明。
4、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的,侦查人员在将本文书交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让其在有关强制措施文书的附卷联签注部分签收,对于拒绝签收的,侦查人员应当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