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病假三个曰以上绩效工资终怎样扣
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事局解释意见,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为:
一、基本工资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1、工资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绩效工资
由于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与考核结果密切挂钩,而病假期间属于考核不健全,因此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不能领取,只能领取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