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算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能否算作工伤吗?该以何种方式起诉呢?2,她们饭店规定,只有因意外事故,如电线漏电,设备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才叫做工伤,如果我妈从楼梯摔下来,只能是认倒霉,是这样吗?3,
你好!
你妈与饭店之间当然成立劳动关系,不是雇用关系。她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摔伤,应视为工伤,饭店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对工伤一事的处理,应先行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前,你妈还要先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可以是饭店,也可以是你妈直接向劳动局提起,根据你讲的情况,饭店是不会主动申请的,那你妈可以主动申请,具体程序可向当地劳动局咨询。在工伤认定下来后,再根据认定工伤事实和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江苏镇江汇泉律师事务所刘向阳 20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