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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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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滞纳金是对不按缴税期限缴缴税款的缴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缴税款一定比例的金钱,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缴税款的缴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矩,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缴税人或许扣缴职责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交纳的一种补偿。契税缴纳金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契税滞纳金。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商铺税率是3%,契税滞纳金是日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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