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侵权损害赔偿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2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 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 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依法申请环保部门调解处 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谓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 害时,污染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是一 种无过错的民事责任,其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1)须有污染环 境的行为,包括合法污染环境行为和违法污染环境行为;(2)须 有环境污染损害后果;(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污染损害后果须有 因果关系;(4)须没有免责事由。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 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 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0条第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 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 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