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妹四个,假如母亲立下遗嘱由我来继承她的财产,那是否我母亲的个人财产归我一人所有?如何立遗嘱或生前赠与才符合法律程序?期盼解答,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律师建议你们到公证处去办理遗嘱公证,这样肯定能符合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