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是否一定移送检察机关?
你好:不一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因此,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根据司法实践,一般可以在公安机关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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