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来算98天的生育津贴呢?剩余的90天该如何计算呢
生育津贴日标准为从业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前12个月生育保险费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二)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三)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四)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