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顺利解除合同,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补交保险还有效吗?交的违约金是怎么样的,培养费是不是要提供证据?合同期间没有到期,这方面的赔偿金有没有什么规定?能否按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35条执行,这个规
1、你可以顺利解除合同,依据就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2、你不用向公司承担违约金或培训费等。因为,在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你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法》在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没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项,但《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有,而且与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抵触。因此,不能说北京市的政府规章违背了劳动法,因而这一规定是有效的。
4、劳动合同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公司公章,因此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