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法院会采用哪种方式?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所以,法院采取竞价方式处理房屋的前提应该是下列条件同时具备:1、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2、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竞价,则应属于竞价前提不具备,不能用竞价方式处理。以上是我律师的意见,但法律是掌握在法官那里,是以法官的为准,你最好咨询咨询法官最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