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休哺乳假
您好,感谢您访问本网站。您所咨询的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所以您可以在上班时间安排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哺乳孩子,这个问题在于您和您的单位协商,另外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所以您不用担心单位会给您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