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7年去法院上诉过,原因是不够条件离婚,现要准备什么资料什么的
您好,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明、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有需要,建议最好来所面谈,因为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以便我们及时帮您作出针对性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