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遗嘱效力阅读:0
遗嘱效力的认定: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效力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