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一个朋友,他父亲准备今年立一份遗嘱,但是对法律这方面不怎么了解,因此想咨询一下,如果遗嘱立好了,遗嘱效力时间是多久,最新法律解释遗嘱效力时间有限制嘛,另外这个办理的话应该去哪边办理,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继承
2019-05-26 20:11:4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以下情况下,遗嘱的效力受到限制:1.如果遗嘱规定将遗产赠送给某人,这个人应该在知道这件事的2个月内作出回应,否则看做放弃;2.如果继承人对继承产生纠纷,从知道或应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那天开始,要在两年内提起诉讼,继承开始超过20年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争议,遗嘱的效力最多是20年。遗嘱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但如果遗嘱的书写符合法律规定,不公正也不会影响效力。
  • 你好!如果你们签订遗嘱的时候,当时有约定了一个遗嘱的有效期,那么相应的这个遗嘱的效力就是你们当时约定好那个,如果当时你们并没有约定一个遗嘱的有效期限,那么就是为该遗嘱长期有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遗嘱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 你好,找专业律师帮你起草遗嘱,再到公证机构进行遗嘱公证。
  • 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 你好,自死亡之日起生效,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公证、自书、代书等多种方式,有的需要费用,有的方式不需要费用。公证遗嘱建议咨询公证处。
  • 遗嘱只要不撤销就有效,可以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 你好:没有的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