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破产管理人将本人的应得报酬按5000元月计算。本人在任职期从未领过工资
你好,从我们以往的办过的破产案件来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职工职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列出清单进行公示。你提到管理人将你的报酬按照5000元/月计算,那么之前在劳动合同里面是怎样约定劳动报酬的呢?进入破产程序之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高管的工资要按照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在受理之前一般按原待遇计算。对于你提到垫付的两万多元的差旅费和给员工垫付的工资及生活费,你可以向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