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劳动仲裁
1。双倍工资数额应当是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到2009年5月共15个月的工资,即2500元*15=37500元,因为新《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赔偿的双倍工资数额应当是你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共25个月的工资,即2500元*15=37500元,不用再乘以2,因为你以前领过15个月工资。 2。这一项叫“经济补偿”,不叫赔偿金。其他基本上没问题,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从进公司之日起,到离职那天止。《劳动合同法》看一遍即可知道相关条文是第几条。因为你是被解雇的,你还可以要求双倍失业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