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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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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著作权采取的是“自动保护”原则,因为我国加入了伯尔尼等国际条约,因此按照国际条约的约定,我国著作权自当事人完成著作时是可以自动取得并获得保护的,无须另外进行著作权申请。但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著作权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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