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财产保全有效

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阅读:0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反之,财产保全有效。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这样才会财产保全有效。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1、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
+ more
相关咨询专题
相关咨询聚合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财产保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