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结婚前,而且银行还发现他们用的是假身份证,我应该怎么办呢。算不算是合伙诈骗呢。
我记得在法律上是有追诉期的,他的贷款是2004年贷的,还款应该是2005年还,但现在已经是2009年了。我本以为这件事早已解决,贷款的还了钱,银行方面当时也没跟我说。我是2006年才知道他们一直未还款,那时还能找着当事人。可当2007年我才知道他们是用假的身份证贷的款,这时当事人就不露面了。而且这件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介绍人而已,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像这种情况,贷款三年的时候他没有起诉,是不是已经过了追诉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