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屋分割与继承
下面对你所问的问题解答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个,母亲所立的自书遗嘱只要是真实意思,未受胁迫、欺骗所立的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以用母亲生前书写的信件做笔迹鉴定证明是这份遗嘱为本人亲自书写的自书遗嘱。第二个,根据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继承,那么本案中既然有遗嘱,一栋房屋归女儿,一栋房屋归舅舅,(舅舅已死亡,那么舅舅已遗嘱继承的房屋应由他法定继承人继承)除二栋房屋以外没有房屋可法定继承,那么二子之女就没什么房屋可代位继承了。至于长子返还二子所留下的遗产,应当返还,但不是返还给二媳而是返还给二子之女因为二子已经离婚,二媳没有对二子的继承权,当然得扣除因病治疗的费用及丧葬费等费用后余下部分返还。第三个问题,本人认为应当办理过户,物权法有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应当办理过户手续,并且也为了以后再一次避免发生纠纷办理过户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