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投诉后其所在地卫生局已对其发出整改通知,行政处罚也即将落实,但是卫生局说无法责令医院进行民事赔偿。因为是三级医院,区和市卫生局都对其无可奈何,而其所属医学院说可以和医院调解,调解的结果是可以赔偿50
你好,上次我们是否见过面?
在这件事情上,医院有明显过错,如果发生损害后果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局只能从行政管理角度对当时医院进行行政处罚,无权要求医院向患者民事赔偿。如果你要起诉对方民事赔偿,依照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和最告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等。对于以后放射引起的疾病,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只能待发生后要另行要求赔偿。人的生命健康权至高无上,但在我国法律上和时间中没有得到体现,我们对此深感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