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外聘的,法人个人有债务纠纷,对公司有影响吗
您好,《公司法》164条第5款明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没有具体了解您这边的具体情况下,就问题的答复是:法律条文上不存在相关的影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在人格吸收上可以代表公司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但依据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相关的影响。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性,在相应的案例中存在法定代表人用公司的财务对其个人债务进行清偿,另外依据经验法则,如果其个人债务涉及保全和执行程序,也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