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应该怎样分?
父亲过世后,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即四分之一)应由其母、妻、子三人平均继承(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话)。故此时,三人份额应为各占三分之一。(1/4+1/4*1/3)
2002年,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部分(三分之一)应当由其子女平均继承,但由于你父亲已先于奶奶去世,故你可以代为继承。母亲作为对奶奶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姑姑和叔叔如果确系“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
故如果不考虑多分少分的情况,你和母亲除可以得属于各自的那三分之一,还可以在属于奶奶的三分之一中各自继承到四分之一(姑姑和叔叔各一,奶奶再无其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