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初签合同,万分之五的赔偿是开发商订的,并且如果我们违约,也是按万分之五赔偿,现在开发商违约了,就推翻原来的约订,这合理吗?2,我只知道没约定违约金的按同地段租金,可我们的合同已有约订,还能参照同
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你们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如果过高予以调整至法律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