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人不买房了.中介要分百分五+定金吗?
您好,1、关于中介要与卖方平分定金的情形,这要看卖方、买方、中介三方之间的《居间协议》是如何签订的,是否约定了因买方违约,已由卖方收取的定金要支付一半给中介;
2、中介不予归还正本房产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3、关于中介收取1万中介费的问题,多数房产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委托人应当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日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如果是因为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居间不成功,那么中介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或者应当退回部分中介费用。
在房屋居间过程中,房屋中介的责任主要有如下三种:
一、 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中介公司要赔偿
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的,中介公司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内容,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 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 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等; 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3、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 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4、办理产权过户: 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多数房产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委托人应当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日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但有时签订了正式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其它原因并不继续履行下去,因此中介并不会完成以上第4项服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应当退还部分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