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不可以把第三者做为第二被告起诉,并请求第三者赔偿?
1、离婚案件中不可以起诉过错方,所以也不存在赔偿问题。你只能要求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对你给予赔偿或者分财产时给你多分点。2、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重婚罪)。不过现在法院一般不愿意立这种案子,因为不好处理。 3、刚才看了下楼上几位的回答,立意确实新颖。。。不过好像还没听说过哪里法院就这种情况适用这个条文的。个人认为楼上几位的理解不妥。这种第三者插足的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称为“配偶权”,法条原文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有这个权利。对于这种情况,不宜跳过婚姻法而适用侵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