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缓刑三年已执行完,是否属于新的证据,是否属于影响犯罪
一故意伤人罪如何量刑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 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 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 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 犯本罪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 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 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 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 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 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确定基准刑。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1%以下。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1%以下:(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二酒后伤人为何不属于故意伤害罪?(一)在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 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和恩怨 出于特定的原因。而寻衅滋事罪中 行为人具有滋事的故意 或是为了追求精神刺激 或是为了挑衅社会蓄意生事 大都具有横行霸道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性质 并且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处于从属性地位。(二)在客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发生在公共场所 多数是临时起意 希望知道事的人越多越好 以满足其虚荣心。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则恰恰相反 它既可发生在僻静的人车稀少的地方 以伤害到被害人为目的。也可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伤害的 但一般都是事先经过精心策划的有预谋的 事后马上逃离现场。酒后伤人没有事先经过精心策划 也不是有预谋的 因此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人罪的 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故意 但要是此时是想要剥夺对方生命的话 则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还要求实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才行 要是仅仅是给对方人身造成轻微伤的话 也是不能以故意伤人罪定罪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