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律师可做些什么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监视居住措施要通知家属,所以公安机关一般是不通知家属的,因为当事人住在家里,并没有失踪,家属不会找不到他。如果家属与其同住,当然可以探视,如果没有同住,要经过批准才能会见,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明案情的情况下,肯定不会批准探视的。监视居住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实施,律师要做的当然很多,如果你的案子现在是侦查阶段,那么律师可以会见为其提供帮助,如果有冤情律师可以代理向公安机关申诉,如果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代理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