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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家属是否有知情权,有没有探视权。同时律师该有些怎样的作为?

刑事行政
2009-06-27 22:00: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监视居住措施要通知家属,所以公安机关一般是不通知家属的,因为当事人住在家里,并没有失踪,家属不会找不到他。如果家属与其同住,当然可以探视,如果没有同住,要经过批准才能会见,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明案情的情况下,肯定不会批准探视的。监视居住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实施,律师要做的当然很多,如果你的案子现在是侦查阶段,那么律师可以会见为其提供帮助,如果有冤情律师可以代理向公安机关申诉,如果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代理控告。
  • 律师可以会见。
  • 版主解答:律师不仅仅是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能与司法机关进行沟通,提出法律建议书。
  • 律师经委托可以会见被监视人,同住家属外其他亲属不能会见。
  • 律师可以会见,可以根据嫌疑人所处的刑事诉讼的阶段提供所有规定可提供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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