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按规定休产假应该提前多长时间提出申请?产假时间应该是多长?(我本人符合晚婚晚育的条件)另外我购买的社保中包括生育保险,我应该怎么样办理领取生育保险的手续?什么时候办理?是我本人直接
你好,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
生育保险按社保局的规定由单位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