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劳动法有关辞退员工的规定,但已经过了试用期好几天了,如果以后再提出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权?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1996年11月31日发出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 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31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61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试用